为激励好吊看在线观看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好吊看在线观看视频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7]93号)文件精神,结合好吊看在线观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政治敏锐,思想上进;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五)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端正,能在学生中起积极影响作用;
(六)当年奖学金评定达到学校一等奖学金标准及其以上;
(七)全学年无迟到旷课现象;
(八)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九)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五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好吊看在线观看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六条 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条 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学校奖学金。
第八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向分院提交申请,分院提出初步审批意见,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九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西财行知学〔2012〕5号)同时废止。